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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賀「雅墨」開站

作者 獨自美麗, 2012-06-21, 22:00:42

獨自美麗






   知道「雅墨」開站 恭喜恭喜喲~~!

   匆促之間,沒甚麼貴重的賀禮,祇能小小地 ...... 靈光一閃

   
      當今世上億人中,
      誰正曲支旋律同?
      有幸登門觀雅墨,
      如花笑靨向春風!


   樓子燕大哥(達哥)恭喜恭喜!漁樵子大哥恭喜恭喜!大家都恭喜恭喜!


   亦鴻/apple/妃樂瑞 別名:獨自美麗 敬上
   
   (哈哈 ~~ 小倩飛 ~~!)





漪澜

这个礼物真好,赞一个 ::good::
一些时光段,琉璃成凄色的美

樓子燕

#2
我這apple妹妹終於來了,呵呵,熱烈歡迎
這樣的禮物喜歡,最好多來一些作品更好


樓子燕

apple不會就來打個招呼而已吧,達哥好久沒欣賞到你的作品了,肯不肯賜作幾篇呢?呵呵

樓子燕

#4
一首怎麼夠,呵呵
至於版主不版主,反正達哥都說暫時掛著,果果可以自由"阿飄"(就像我在別的論壇當版主,從不接受束縛和參與開會一樣),有空再來即可

怎麼可能沒紫色
[color=purple]系統紫色[/color]
[color=maroon]紫紅[/color]
[color=#8800ff]自訂色值[/color]

系統紫色(是不像紫色,像紫咖啡色)
紫紅
自訂色值(這應該才是果果要的紫色)
所以你得自己用色值#8800ff


樓子燕

#5
針對果果的建議,達哥一一回覆

一.本壇HTML語法目前確實未打開(看SMF的說明,系統本身設計也只是允許一些基本的語法),不過[html][/html]的bbc是打開的,至於能開放到什麼程度,達哥沒試過,我也不清楚。果果盡量試無妨,反正出錯了,只會影響到你使用語法的該貼不正常顯示,並不會造成系統當機,你大胆玩吧

二.系統設定是針對所有人,不是某人

三(四).這點不難,系統維護是本來就設計有清除舊帖的功能,除了可以指定多少日以前的舊帖,甚至還能依需要指定要清除那些版塊(比如作品區正好相反,要永久替作者們保存好,而聊天室或影音版常瘦身可以)。當然,能不這麼做,達哥也另有做法,我可以再設定一個隱藏版塊來存放那些"過期"的舊帖,就像版主會議室只有版主能看見進去一樣,訪客和一般會員又看不見,你隨時都能將帖子移往隱藏版封存

五.理解!這也是網路上不容易找到多少我作品的原因,因為我處處都在提防,呵呵

六.保護站內的每一位作者作品不被抄襲盜用,是我們站方應該努力的服務方向,因為或只有才能吸引更多作者放心在此發表作品。你的建議很對也很好,但達哥這方面遠不如熟悉著作權法保謢的果果,故可否由果果提供一些具體的方式,並代為擬聲明稿再由我們鄭重發佈呢? 


樓子燕

引述: 獨自美麗 於 2012-07-07, 06:46:57



是不是還沒有寫好答覆啊?我祇看見兩行字耶


針對果果的建議,達哥一一回覆

一.本壇HTML語法目前確實未打開(看SMF的說明,系統本身設計也只是允許一些基本的語法),不 → 這樣而已耶


沒關係 你慢慢想 我幾日後再來看


(早安安喔)


||
是中括號作怪,不能直接打bbc碼,忘了前後加nobbc標籤,呵呵

樓子燕

雅墨已根據果果的建議做了這方面的補強,包括在創作區抬頭以黃色字體強調,各創作版簡介文字中置入"原創"二字,另在網站首頁下方加了一行"本站所有原創作品未經作者本人同意授權,請勿轉載節錄"

剩下公告文件,就有勞apple妹妹代擬了,因為我們不懂這方面相關專業問題
達哥 樓子燕 2012-7-7

樓子燕

引述: 獨自美麗 於 2012-07-08, 23:29:23


++++++++++++++++++++++++++++++++++

大哥:

若你要問果果:「覺得雅墨應該是一處,具有何種面貌?何種"境界"的網站?」 → 果果回答:「會希望雅墨是一處,具有"雅"而不俗之面貌、"墨"能成畫之境界,的網站。(無廣告、無色情、無出現公然毀謗 ...... )」。


果果的建議 一、 迎賓大廳是雅墨的門面,須補強公告:禁止張貼涉及廣告、色情、公然毀謗、觸犯他人隱私、觸犯著作權法,之歌圖與文字。


特別說明:觸犯著作權法,不僅是指"創作作品"的抄襲,還有他人網頁上的心情文字、經驗文字、論述文字、甚至是聊天室之談話文字 ...... 的抄襲,所以仍須杜絕有可能的轉貼。(就像我現在寫於雅墨的文字,雖然它並非作品,但因我是原貼者,若有人將它轉貼出去,我就有提告權 ─── 一個基本的概念大家應該要有:在網路行走,想使用右鍵"複製"東西時,務必要知曉,這"複製"的行為,已是著作權法上的「重製」之意,當你如果更做出「張貼」的舉動(張貼於屬性是公開的網站),一旦被人告,就極可能是罪上加罪、罪兩條),而若你祇是"複製"來個人欣賞或閱讀,並且是隱藏式(不公開)的網頁,那當然無觸犯著作權法的問題,因為祇有你自己才看得見張貼的內容,就不會有須扛是「公開傳輸」的罪責。

在此,我亦願再次地,將自己的實例寫在這裡,這是"獨自美麗"已勝訴的(新竹地方法院101年度偵字第2724號)有關控告網路部落客***(注意! → 若寫姓名是觸犯隱私)抄襲本人「詩」創作的例子,

疊字詩《愛情》

    理難爭得兩真
   愛      情
    示先眸盈竟淚

   理難爭得兩真情,
   得兩真情淚竟盈。
   淚竟盈眸先示愛,
   眸先示愛理難爭。   apple/妃樂瑞

果果會勝訴之原因

其一 是他無視本人拒絕被轉貼的警告語,全文照抄。本人無同意與授權,就代表他犯了重製之罪、已侵害我的享有作品重製的權利。(著作權法91條。)

其二 是他無寫明原創作品之張貼網站"夢寫家",還私自將本人的疊字詩張貼於其之部落格"網路城邦"。他這將本人作品,先重製又後上傳張貼至其之部落格的動作,就是犯了公開傳輸的罪、侵害了我享有的作品公開傳輸的權利。(著作權法92條。)

我這樣分段寫,大哥可看懂了嗎?甚麼叫重製?甚麼叫公開傳輸?你可懂了?

不過法條很多細項,抄襲的人也不一定是全篇抄襲,而可能是分段照抄、或照抄後又加上自己的"修修整整"和"塗改字",因此,提告後,要看法官的認定與判決,才能最後得知被告究竟犯了幾條罪?告訴人(提告者)是必須遵從法院的審理的。

++++++++++++++++++++++++++++++++++


||
大多數的正規網站論壇都是嚴禁色情及違法廣告的,這點是基本要求,其實不必再強調,網友發帖時應自覺共同遵守

而除了自律之外,也要靠版主管理及全體會員詩友一齊努力,通過大家的同理心愛護心把這雅墨打造成一個理想環境,優質典雅的一流論壇

不過,關於其他不違法的廣告,基於本人辦壇一向開放文明原則,我倒是不會一律禁止,只是要求必須遵守我訂的規範,比如只能發在一特定版塊,不得在其他版面洗版....等,否則全部刪帖封號處理。畢竟廣告禁也禁不完,乾脆雙方各讓一步,照遊戲規則玩

樓子燕

引述: 獨自美麗 於 2012-07-08, 23: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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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

若你要問果果:「覺得雅墨還有哪裡會讓果果心頭存有疑慮?」
→ 果果回答:「會認為在"回覆文章"那裡,有"引用"的功能,是容易讓人心生誤會的功能。」

(站內的詩友還好,但是若有外來的網客,萬一是誤以為可以像臉書、像各大部落格一樣,允許網客複製任何網頁上之言論內容,這就很不妙了。)」。


果果的建議 二、 在"引用"處,多補上個括弧,


   變成 → 引用(用於站內回覆),
   或是 → 引用(限用於雅墨論壇),
   或是 → 引用(雅墨網頁專用)
   或是 → 引用(雅墨回覆專用)
   或是 → 引用(??????) 內容大哥自己想


祇要能讓外來的網客好區別,知道不是鼓勵任何作品文字的複製就好。

引用處能再細標示"提醒語"的好處是,雅墨論壇不怕被盜文者拖累(牽拖),一旦查有盜文之實時,皆屬個人之意志、個人之行逕,而完全與雅墨無關,雅墨論壇無須扛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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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F原本是國外開放的一套PHP論壇系統開源軟體,中文化是由台灣中文官方網站森林之原所釋出分享,人家就是這麼翻譯的,常玩各論壇系統的人應該沒人會不知道其意吧?不可能引起誤解,不過既然果果建議,我會轉達無界的admin先生,因為改動系統內部程式部分,不是我能處理的

樓子燕

  雅墨全球華文古典詩詞網本版內所有影像音畫素材圖片均由網友上傳而來(一 為何雅墨能允許網友任意地上傳呢?你不是有管理權嗎?法官會這麼問。答:網站論壇是開放的,難道網友上傳得先提供証明檔經本站審核通過才准上傳?)共用資源,雅墨全球華文古典詩詞網不擁有此類素材圖片的版權(二 明知雅墨不擁有任何版權還論壇網頁出現了他人之原創歌與圖,這網站的負責人及張貼者,即使一同被告,也祇有認命!要看提告者,是提告論壇負責人?或是提告張貼者?或是把兩人皆告?!法官會研判連帶的關係,而做出負責人是否有法律責任得負。不過張貼者,必然是有罪的,不必懷疑 答:本站無法事前得知這些上傳檔材料的任何所有權問題,本站聲明不擁有此類素材圖片的版權有何問題,難道要本站宣稱擁有版權??)。此類素材圖片均用於學習交流之非商業用(三 非商業用,但供人任意使用,也涉侵害原創者的個人之權利 答:明明白白寫著學習交流之非商業用,不是任意使用),請勿移作它用;若需商業使用,需獲得版權擁有者同意授權(四 這不是空話嗎?轉貼者大多數無法得知原歌曲與原圖的張貼網址,你身為論壇負責人,怎麼可能不知道此一情形?法官更會問。答:身為論壇負責人不代表全能通天博士,本站唯一能做的就是接到版權擁有者異議時查証後配合刪除),並遵循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如因非法使用引起糾紛,一切後果由使用者承擔。

  雅墨全球華文古典詩詞網影像音畫版作為圖片共用網路服務提供,對非法轉載,盜版行為的發生不具備充分的監控能力(五 謊言。站規你都能制定,不能盜用你卻不行言明在先或註明在先?法官的口吻更會如此問。答:首頁多處地方已標記聲明在先)。但是當版權擁有者提出侵權指控並出示充分的版權證明材料時,雅墨全球華文古典詩詞網負有移除盜版和非法轉載作品以及停止繼續傳播的義務(六 這是天經地義該有的負責任態度,任何網站都應具備此種站規 答:謝謝法官)。本網對他人在網站上實施的此類侵權行為不承擔法律責任(七 除非你公告裏有撇清責任之條文制定,否則此話仍屬無實質意義之聲明 答:這就是),侵權的法律責任概由侵權者本人承擔(八 除非你公告裏有撇清責任之條文制定,否則此話仍屬無實質意義之聲明 答:這就是)。向本網本版發佈作品的作者視為同意雅墨全球華文古典詩詞網就前款情況採取的相應措施。本網在滿足前款條件下採取移除等相應措施後不為此向原發佈人承擔違約責任或其他法律責任,包括不承擔因侵權指控不成立而給原發佈人帶來損害的賠償責任。(九 除非你公告裏有撇清責任之條文制定,否則此話仍屬無實質意義之聲明 答:這就是

  如果版權擁有者發現自己作品被侵權,請及時向雅墨全球華文古典詩詞網提出權利通知,並將身份證明(十 祇要不願意,原創者有權利不提供屬於個人之隱私資料,隱私資料,祇有查案之偵辦單位能調閱 答:那請問本站如何確定異議人身份是否為所有權人??)、權屬證明、具體鏈結(URL)及詳細侵權情況證明發往copyright@poemroad.cf。昵圖網在收到上述法律檔後,在5個工作日內移除相關涉嫌侵權的內容。

樓子燕

引述: 獨自美麗 於 2012-07-09, 00:52:14


++++++++++++++++++++++++++++++++++

大哥:

前篇各括弧中的文字,你要仔細觀看,並不是論壇有寫出聲明稿,說不負法律責任就真的能不負法律責任;而是你制定的「站規中」(站規須先盜用者而制定,否則盜用者會將須負責任推給論壇)有否"相關之條文"能真正證明及能真正保障你,不須負任何之法律責任。

這兩點截然不同,也將是打官司時,論壇負責人,會否已經連帶地觸法的關鍵!(當原創者想告,他還是可以告你是論壇網站負責人涉及侵權,再加上另外再提告個人之張貼者。)

↓ ↓ ↓ ↓ ↓ ↓ ↓ ↓ ↓ ↓ ↓ ↓ ↓ ↓ ↓ ↓ ↓

誠如果果先前所言:畢竟我們在尊重"每篇文章"其作者有受著作權保護的同時,也該尊重每張圖片及每首歌曲,也有其屬於原創者的 → 是否願意其之圖片或歌曲,被「重製」?被「公開傳輸」?和被「公開展示」?的權利。

我認為雅墨要精彩是「詩詞交流」的區塊、而勿太張揚是「影音歌圖」這區塊,畢竟這裡標榜的是古典詩詞的創作網站,而非古典歌圖的網站(張貼者更不可能全是原創者,試問,有甚麼權利能次次張貼是別人的原創歌與圖?)


果果的建議 三、 在影音版「現有的公告」之最前面,再補上一段。而且最後一段「現有的公告」之聲明文字,要即刻修正 : ↓


雅墨尊重與提倡原創,除非是原創作者,否則不准以「語法」方式張貼他人之原創影音歌曲、之原創圖片,網友們若要彼此分享歌或圖,請一律改以"網址"方式書寫相關之內容PO在本版,更請另開網頁之新視窗,欣賞網友們所提供的網址之歌曲與圖片。本論壇之"影像音畫版"亦不牽涉,網友們貼歌、貼圖所須負的法律責任。 

(說明: ↑ 這段是替論壇撇清與盜歌者、盜圖者,之關係。打官司九成九會贏,也不會有原創者敢針對論壇負責人提出告訴。而目前影音版上已張貼的歌圖,數量還不多,大哥可以以管理者的身分將其改成「網址」方式的呈現,想必也不會太困難。再者,嚴格講起來,連果果請教的律師也認為,這是現今杜絕麻煩的最佳分享歌圖的方式,誰都不會受害,祇有受益,而且還能夠響應尊重原創。)

雅墨全球華文古典詩詞網本版內所有影像音畫素材圖片均由網友上傳而來共用資源,雅墨全球華文古典詩詞網不擁有此類素材圖片的版權。此類素材圖片均用於學習交流之非商業用,請勿移作它用;若需商業使用,需獲得版權擁有者同意授權,並遵循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如因非法使用引起糾紛,一切後果由使用者承擔。

  雅墨全球華文古典詩詞網影像音畫版作為圖片共用網路服務提供,對非法轉載,盜版行為的發生不具備充分的監控能力。但是當版權擁有者提出侵權指控並出示充分的版權證明材料時,雅墨全球華文古典詩詞網負有移除盜版和非法轉載作品以及停止繼續傳播的義務。本網對他人在網站上實施的此類侵權行為不承擔法律責任,侵權的法律責任概由侵權者本人承擔。向本網本版發佈作品的作者視為同意雅墨全球華文古典詩詞網就前款情況採取的相應措施。本網在滿足前款條件下採取移除等相應措施後不為此向原發佈人承擔違約責任或其他法律責任,包括不承擔因侵權指控不成立而給原發佈人帶來損害的賠償責任。

  如果版權擁有者發現自己的作品被侵權,請及時向雅墨全球華文古典詩詞網寄出通知信函,並將

 (一) 原創者以"網路身分"張貼作品之網頁網址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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昵圖網在收到上述資料後,於10至15個工作天,會在站內貼出公告,要求"張貼者"到站說明;若張貼者不到站說明,關於其之張貼作品是否為原創作品,雅墨論壇將在15日後(第16日),移除其涉嫌侵權之張貼內容,並且鎖住其帳號,以示懲戒。

補充第六條: 第(六)條須是原創者先經過提出告訴,提告成功後,原創者將其證明文件寄往雅墨,雅墨才能移除盜用者所張貼之歌曲或圖片。雅墨必須有法院判決之證明文件資料,才能在原創者手無"張貼作品之網頁網址之資料"的情況下,依其要求,移除盜用者涉嫌侵權之張貼內容,並且懲戒盜用者。


雅墨全球華文古典詩詞網 敬啟
20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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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apple,最後一段改得真好,夠專業,達哥立刻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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